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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评:为新冠肺炎康复者畅通就业复岗之路

近段时间,个别地方招工市场出现了歧视新冠肺炎康复者的现象。一些企业滥用“健康码”,拒绝聘用新冠肺炎康复者;有的康复者甚至被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调离工作岗位。一些单位为避免招致争议,在招聘信息中未写明拒绝招收康复者,但在咨询和面试环节又以“阳性”身份设限。为新冠肺炎康复者“贴标签”,动不动就拒招或解聘,这是赤裸裸的就业歧视行为。

得病不是犯错更不是犯罪。感染新冠肺炎已属不幸,社会各界应给予充分关爱,不应以额外限制让他们内心雪上加霜。近日,人社部、国家卫健委发布《关于坚决打击对新冠肺炎康复者就业歧视的紧急通知》(以下简称《紧急通知》),严禁用人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拒绝招(聘)用新冠肺炎康复者,对实施就业歧视的,发现一起严肃处理一起。明确对歧视新冠肺炎康复者就业说“不”,有助于更好保障劳动者平等就业权益。

歧视新冠肺炎康复者,既违法更不科学。我国劳动法、就业促进法等,均有反就业歧视的内容;劳动合同法中不存在因为新冠肺炎患病而解除合同的情形;《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等规定进一步捍卫了劳动者健康返岗、暖心就业的权益,用人单位不应明知故犯。从科学上说,据最新医学研究,患者经治疗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并达到解除隔离管理、出院标准,其日常工作、学习或生活接触不会导致病毒传播。对康复者设置就业门槛,于法无依,更于理不合。

破除求职壁垒,必须加大执法力度,倒逼相关单位规范自身行为。《紧急通知》要求对就业歧视主体采取行政约谈、通报曝光、行政处理、行政处罚等有力举措予以严肃处理,织起一张重拳出击的治理网,也织起一张维护权益的保护网。提升治理效能,一方面要主动作为,加强排查检查,及时发现问题;一方面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及时有效处理劳动者合理合法诉求,莫让他们求助无门。

破除求职壁垒,还需疏堵并治,从源头上防止过度防疫。要看到,用人歧视与企业对康复者复阳的疑虑有关。在经济下行压力增大的当下,企业想方设法降低风险保运营可以理解,但相关措施必须以法律为准绳、以科学为根据。此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九版)》调整了感染者出院、解除隔离的核酸检测Ct值标准。据流调资料显示,此前很多复阳患者都没有对密接者造成感染,其Ct值基本在35以上,不具备传染性。从这个角度看,相关部门还应该向企业做好科普、普法宣传,从思想上解除后顾之忧;应针对企业用工制定更加精准的防疫措施,让康复者更好工作,同时更好推动企业发展,从根本上保障劳动者就业权益。

就业是民生之本,事关千家万户生计,事关经济社会发展。面对就业领域的风险挑战,必须千方百计打通堵点,让就业之路更加通畅,而不能人为设限,传递错误用人信号。各方携手同行,政策协同发力,更好保护劳动者平等就业权益,推动复工复产复商复市,我们定能实现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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