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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湿地保护,守住绿水青山

《湿地公约》第十四届缔约方大会(COP14)在中国武汉和瑞士日内瓦两个会场落下了帷幕。本次大会以“珍爱湿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为主题。这是我国首次承办《湿地公约》缔约方大会。中国是全球湿地类型最齐全的国家之一,涵盖《湿地公约》定义的所有湿地类型。中国的湿地保护实践,毫无疑问为全球生态治理贡献着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湿地,被喻为“地球之肾”,是重要的生态系统,具有涵养水源、净化水质、维护生物多样性、蓄洪防旱、调节气候和储碳固碳等重要生态功能,与人们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等为重点,加快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生态兴则文明兴,这是历史的回响,也是未来的召唤。面向未来,我们要加强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深怀对自然的敬畏之心,减少人类活动的干扰破坏,守住湿地生态安全边界,更好发挥湿地功能,保护大美湿地,让子孙后代尽享“诗与远方”。

湿地保护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事关国家生态安全,事关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事关中华民族子孙后代的生存福祉。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湿地保护和修复工作,把湿地保护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作出一系列强化保护修复、加强制度建设的决策部署。从制定出台湿地保护法构筑顶层设计的“四梁八柱”,到批准发布《全国湿地保护工程规划(2002-2030 年)》为保护湿地指明了目标方向,再到构建湿地保护“分级管理”体系、湿地调查监测体系……我国持续加大湿地保护力度、不断探索湿地保护迈出了坚实步伐,为全球湿地保护和合理利用作出了重要贡献。

湿地保护是一项久久为功的工程,需要一代代人接续奋斗。中国1992年加入《湿地公约》,积极履行公约义务。履约30年来,中国13座城市获得了“国际湿地城市”称号,完成了4100多个湿地保护修复工程项目,建立了600余处湿地自然保护区、900余处国家湿地公园。本次大会上我国再次提出《加强小微湿地保护与管理》决议草案,强化政府支持和民众参与。随着中国方案获得全球共识,相信小湿地作为湿地保护的“新兴”领域,将释放出越来越大的正能量。地球是我们的共同家园,面对共同的生态环境风险和挑战,我们要同舟共济、齐心协力、以更加务实的举措、更为积极的行动,汇聚全球湿地保护的强大合力,谱写全球湿地保护新篇章。

道阻且长,行则将至;行而不辍,未来可期。让我们秉持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携手各国共筑生态文明之基,同走绿色发展之路,谱写全球湿地保护新篇章,让大美湿地润泽世界人民、惠及子孙后代。(徐刘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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