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上走在前
——论贯彻落实省委十四届四次全会精神
省委十四届四次全会聚焦具有牵引性的重点工作,提出了十个方面必须着力推进的工作安排,其中一个就是聚焦美丽江苏建设、加快推进绿色低碳发展。贯彻落实省委全会精神,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全会各项部署,更加自觉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上走在前。
中国式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目前,我省正加快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进入绿色化、低碳化的高质量发展阶段,但生态环境保护结构性、根源性、趋势性压力尚未根本缓解,生态文明建设仍处于压力叠加、负重前行的关键期。迈上现代化建设新征程,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美”要体现在自然生态之美、绿色生产之美、人居环境之美交相辉映上。全面落实“四个走在前”“四个新”重大任务,必须加快推进绿色低碳发展,努力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上走在前。
要着力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绿色化低碳化。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绿色化低碳化,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关键环节。要加快推动发展方式绿色低碳转型,坚持把绿色低碳发展作为解决生态环境问题的治本之策,推动传统产业绿色化转型升级,积极发展节能环保等绿色低碳产业,加快绿色低碳前沿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要着力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推进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改造,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增强省域森林、湿地等生态系统固碳作用,积极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
要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是实现美丽中国建设目标的必然选择。要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深入推进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着力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推进美丽河湖、美丽海湾建设,全面加快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土壤污染源头预防,健全地下水污染分区防控体系,加快推进全域“无废城市”建设,提高生态环境本质安全水平。
要持续抓好长江大保护,推进新一轮太湖综合治理。坚持治水兴水,“水韵江苏”名片才能更加闪亮。我们要深入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统筹推进“4+1”污染治理工程,深入开展沿江化工污染整治、入江河流整治等专项行动。巩固和扩大“重化围江”整治工作成效,统筹推进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建设,加快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针对新一轮太湖综合治理,要突出控源减污和减磷控氮,推进工业污染、生活污水、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深化主要入湖河流综合整治,全力推进环太湖地区城乡有机废弃物处理利用示范区建设。要加快推进新一轮生态清淤,提升太湖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平,全面提升基础设施建设支撑保障、水生态环境监测监控等能力。
要扎实推进美丽江苏建设。建设美丽江苏,是推进现代化建设、实现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的必然要求。要落实美丽江苏建设总体规划,坚持沿江沿河沿湖沿海“四沿联动”,全面实施生态美境建设工程,统筹美丽宜居城市建设和城市更新行动,持续推动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示范建设和特色田园乡村建设,健全美丽江苏建设保障体系,深入推进新一轮部省共建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试点,启动美丽江苏建设“十百千”试点示范工程,以更好质量的生态环境支撑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