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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广大农村老人共享幸福“夕阳红”

让每一位老人老有所养,既是家事,也是国事。近日,民政部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发展农村养老服务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提出,到2025年,农村养老服务网络进一步健全,老年人失能照护、医康养结合、助餐、探访关爱、学习娱乐等突出服务需求得到有效满足。

发展农村养老服务事关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顺利实施。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统计,江苏老龄化水平城乡差异明显,乡村常住人口中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达715万人,占乡村常住人口比重31.8%,高于城镇人口老龄化率13.6个百分点。相较于城市,农村“未富先老”“未备先老”问题更为突出,能否有效应对人口老龄化,重点和关键都在农村,落脚点是大力发展农村养老服务。

居家养老绘出幸福底色。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的思想源远流长。“子孝则家齐”“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孟子以天下为己任的养老理念,建构了由亲到疏、由近及远的社会养老思想。吃饭是老年人生活中最基本的需求,要依托多元化主体介入助餐、多种方式进行配餐、多样化方式进行筹资,在城乡积极扩大面向老年人的助餐服务,在确保“吃上饭”的基础上,让老年人“吃好饭”。村、社区要在养老服务中积极作为,持续强化公共文化服务配套功能,开展老人们喜闻乐见的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让老人们在参与活动中获得快乐的情感体验。

机构养老托起生活福地。拓展乡镇敬老院功能,推动其提档升级、转型发展,是推进农村养老服务改革的突破口,也是形成布局科学、配置均衡、服务完善的农村养老服务网络的重要支撑。目前江苏共有农村敬老院等特困供养机构838家,占养老机构总数的37%。要打破乡镇敬老院“一镇一院”“镇办镇管”模式,按照农村人口分布和养老服务需求,整合建设具有全日托养、日间照料、上门服务、区域协调、服务转介等功能的标准化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以实实在在的服务,满足老年人对美好生活的期待。

医养结合助力老有所安。从身体状况来判断,处于失能、半失能、失智状态的老年人是最需要养老服务的群体。要全面提升农村医养结合能力,强化卫健、民政、医保等部门分工协作,推进养老与医疗资源深度融合。充分发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优势,推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社区养老机构、社区康复站,乡镇卫生院与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统筹规划、毗邻建设、一体运营,采取多种有效方式实现资源共享、服务衔接。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利用富余床位和资源,开展医养结合服务。

政策支持安享幸福晚年。要优化顶层设计、坚持改革引领,从制度设计、发展模式、运行机制等方面入手,大力推动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并行、设施建设与能力提升并举、事业进步与产业发展并重,家庭尽责与乡邻互助结合。落实农村养老服务土地、财政、人才等优惠政策,引导各类经营主体参与农村养老服务供给,支持农村养老服务机构连锁化品牌化运营。加快建立农村养老服务公共财政长效投入机制、绩效评估机制,在乡村振兴中统筹使用资金,逐步提高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和运营补贴水平。探索实行“政府补一点、集体出一点、社会捐一点、个人付一点”的资金筹措模式,保障村级养老服务设施发展的可持续性和可复制性。

家家都有老,人人都会老。一个社会幸福不幸福,很重要的是看老年人幸福不幸福。想老年人之所想、急老年人之所急,进一步提升农村养老服务水平,让农村老人共享发展成果,有所养、有所医、有所安,同时也能有所乐、有所学、有所为,定能托起老年人“稳稳的幸福”。(褚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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