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木
近日,住建部发布《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可复制经验做法清单(第三批)》,江苏共有南京、苏州、南通等城市的8项经验入选,是入选经验最多的省份。当前,我国城市发展已经进入城市更新的重要时期。江苏省的这8项经验,为城市更新过程中的绩效考核和资金激励等相关问题提供了有益的探索。
经过40年快速城镇化过程,我国城市普遍面临亟待更新问题,比如老旧小区设施陈旧、公共空间不足、一些建筑的功能无法满足现在的需求等。城市更新至关重要,但面临着诸多困难和挑战,如钱从哪里来,政策怎么制定,产权怎么管理等,尤其是钱从哪里来,是城市更新绕不开的问题。
这些难题如何破解?江苏的做法,是对各城市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成效进行综合评价和激励,对那些做得好的城市,在申报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安排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等方面都会给予倾斜,还会优先支持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用于老旧小区改造。这样一来,城市就有了更大的动力去做好城市更新。
其中,苏州市出台了《苏州市城市微更新建设指引(试行)》,围绕6类空间,分类提出微更新目标、内容和技术指引。明确了4种微更新模式以及配套政策,其中包括支持存量建筑功能转换。苏州支持各类实施主体利用存量建筑发展新产业新业态,提升公共服务功能,允许临时改变建筑使用功能,建立功能转换正负面清单,保持土地使用权和土地用途5年过渡期不变,明确其间免征缴相关土地收益,过渡期满后可恢复原功能、按年缴纳土地收益续使用、一次性补缴地价款、永久调整用地性质。
南京市细化了产权办理程序和路径,让产权管理更加清晰和规范。南通市设立城市更新资金超市,提供政银企信息沟通对接、政策解读和项目资金申报、优化资金申报审批流程等服务。江苏各地通过这些措施,推动了城市微更新工作,让城市的一些小角落也能焕发出新的活力。
城市建设,当前正在由增量开发转向城市更新,但还没有形成一套科学、系统的城市发展指标体系,要充分发挥“标准化”对于城市更新的支撑引领作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建立可持续的城市更新模式”“深化城市安全韧性提升行动”,就为健康推进城市更新行动提供了指引。
所谓标准,是指科学、技术和经验的综合成果,包含许多成熟的先进技术和经验,能够推动新技术的发展。在城市更新方面,充分发挥先进经验的统一规范作用,不仅能减少低水平重复建设,同时也有利于试点模式的复制与推广,支撑城市高质量发展。包括江苏省在内各地探索性的做法和经验,在城市更新某些领域实现了局部突破,所以值得全国推广。
当然,推进城市更新,既要标准化也要个性化。城市更新不能“依葫芦画瓢”,而应区分不同城市更新类别,进行分类施策。比如,历史城区保护更新需要平衡保护和利用的关系,老旧城区更新改造面临原有社会生态平衡的打破与重建,低效片区更新要让土地的一分一寸有产出、见效益。希望各地加强沟通,加强示范工作经验总结、交流推广与成果转化,形成一批有辨识度、有影响力的标志性城市更新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