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网】(记者 史卫平 通讯员 孙鑫鑫)近日,连云港市检察院与新疆霍尔果斯市检察院共签《新亚欧陆海联运通道跨区域检察协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在办案互助、协同监督、共同治理、信息互通、人才培养等多领域全面加强合作,以高水平检察合作服务保障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
两地检察机关将共同做好新亚欧陆海联运通道建设运行过程中的重大合作项目服务保障,加大对危害沿线各方投资安全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操纵证券期货、内幕交易等金融犯罪打击力度,为通道建设提供良好投融资环境。积极通过抗诉、检察建议等方式,加强对通道领域基础设施建设、经贸往来、产业投资、能源资源合作、金融服务、生态环境、货物运输、劳务合作等民商事案件审判和执行活动法律监督。
同时,完善“检企共建”机制,搭建平台、拓宽渠道,及时回应通道沿线重点企业法律需求,有效提供检察服务。加大对通道建设与运营中相关物流行业科技创新及应用成果保护力度,通过联合巡查、协同办案、共同修复,实现跨区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
根据《协议》,双方还将加强辖区检察院之间的办案协助,建立代为告知、委托送达、协助调查取证机制,帮助协作及时完成法律文书异地送达、文书核查、案件证据调查核实等事项。建立法律监督模型研发和数据运用共商共建共享机制,加强培训资源共享,互派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有发展前途的年轻检察官短期异地挂职、任职交流。共同研究新亚欧陆海联运通道建设中的法律政策和监督需求,加强重大课题联合调研,建立论文、调研成果、刊物共享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