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宁人宣 记者 卢河燕)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在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南京市高淳区砖墙镇茅城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固城湖青松水产专业合作联社党委书记、理事长邢青松建议,国家有关部门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决策部署,全面提升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邢青松代表
邢青松在基层调研时发现,当前食用农产品在质量安全管理上还不够完善。“比如,食用农产品收储运环节情况复杂,涉及多个部门,从事收储运的主体既有企业,也有个人,既有本地的,也有外地的,地区之间、部门之间协调联动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此外,市场上的食用农产品还存在准入查验难、问题产品溯源难等问题。
邢青松认为,做好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首先可以健全食用农产品收储运环节监管机制。一方面,厘清部门职责,针对食用农产品收储运监管环节暴露的问题,进一步明确食用农产品收储运环节各部门职责。另一方面,相关部门应当协同建立健全食用农产品收储运全链条质量安全监管机制,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和风险管理,并定期开展食用农产品收储运专项整治。
邢青松建议,对于食用农产品实行产地准出制度,从源头上要进一步加强管理。加强农药、兽药、饲料等投入品管理,同时督促农业投入品经营者规范经营;建立健全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制定并推广保障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生产技术规程,提高标准化生产水平;强化常态化管理,定期开展食用农产品风险监测,在严格落实质量安全举措基础上,出具全国统一的承诺达标合格证,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出具电子承诺达标合格证。
强化食品安全,要把好“源头关”。邢青松认为,相关部门要加强产地管理,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发挥快检的筛查优势,进一步提升检测水平和发现问题能力。市场监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销售者加强日常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