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记者 陈敏)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省财政厅 省税务局关于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等问题的通知》(苏人社发〔2022〕70 号)文件规定:累计出现 1 个(含)以上中高风险疫情地区的设区市市区、县(市),中小微企业可以实施社会保险费缓缴。截至目前,无锡市已出现多个中高风险地区,因此符合实施中小微企业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
据了解,申请对象为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的所有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自 2022 年 7 月起可申请缓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三项社保费单位缴费部分,缓缴实施期限到 2022 年年底,期间免收滞纳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组织参照执行。
具体而言,困难企业和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的中小微企业应符合以下条件:申请缓缴前 3 个月累计亏损,且已采取稳定就业岗位措施,近 6 个月没有批量裁员(批量裁员指一次性裁减人员 20 人以上或者裁减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 10% 以上)。
申请缓缴所需材料:1《江苏省企业缓缴社会保险费申请表》 ( 线下报送一式两份 ) ;2 申请缓缴前三个月的财务报表 ( 三个月累计亏损 ) 。申请表可通过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或无锡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官网下载。
具体办理方式,可通过微信、QQ 工作群、邮箱等 " 线上 " 不见面服务方式,简化程序,方便企业办理,减轻企业事务性负担。
△办理地点如图表
友情提醒:疫情期间,为减少不必要外出,避免前往人群聚集场所,建议大家将申请材料发送至对应辖区社保办事处邮箱申请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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