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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溪城管:强化法制培训,夯实行政执法理论之基

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钱铖 记者 高艺)为推进无锡市梁溪区城管系统行政执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的开展,规范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行为,8 月 29 日下午,无锡市梁溪区城市管理局组织全区城管系统行政执法人员开展法制教育培训,本次培训由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王作化授课讲学。



△ 培训现场

会上,王作化首先对近年来全省法院一审判决行政机关因实施行政处罚败诉案件的情况进行复盘,并就此类案件的败诉原因、败诉领域等因素进行剖析,用分析数据提醒与会人员应正确处理行政效率与依法行政的关系,要坚持依法行政理念,守住依法行政底线,让行政执法活动在法治轨道上高效推进,不应片面追求行政效率而忽略行政行为合法性。



△ 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王作化授课讲学

随后,王作化介绍了法院审理行政处罚类案件过程中常见的疑难问题与裁判思路,主要有:如何在司法实践中判定几类典型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适用行政处罚法?如何审查实施处罚的主体资格和法定职权?如何判断认定违法事实成立的证据?如何提高对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认识等。通过结合经典案例以及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相关法条,王作化逐一对问题进行梳理与裁判思路的分享。同时,也对执法人员坚持问题导向,淬炼过硬执法素能以及执法机关强化执法监督,补齐执法短板,推进严格依法执法,着重培养能力过硬的基层执法队伍。

同时,王作化还就提升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能力提出了几点建议:强化行政处罚调查取证能力水平,要加强对电子技术监控设备的法制和技术审核,要通过加强业务培训、执法稽查、案卷评审、岗位练兵等多种形式,不断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的调查取证能力水平;严格遵循行政处罚法定程序规则,对违法行为应依法及时予以立案,并尽快建立本部门、本系统的专职法制审核队伍;秉持行政处罚与法治教育并重理念,在作出行政处罚时,应结合行政处罚法中规定的过罚相当原则,积极推行 " 柔性执法 " 方式,确保行政处罚的设定与实施既要实现规制违法行为、保护社会秩序的目的,又不能过度减损相对人的权益。

今后的工作中,梁溪区城市管理局还将继续与时俱进,根据城市管理工作开展的相关实际,扎实推进执法队伍法制教育培训,力争稳步提升执法人员法制意识,为执法规范化夯实理论之基。

(梁溪城管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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