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萌娃短视频爆火,一些家长的“晒娃”模式逐渐畸形化,出现了2岁孩子吃播、还穿着尿不湿的萌娃下厨房做菜等模式。有运营儿童短视频账号的家长表示,靠娃就能月入15万元。近日,文旅部发布相关《意见》,严禁借“网红儿童”牟利,保障未成年人在网络空间的合法权益。
“啃娃”不是“晒娃”。“啃娃”是在剥夺孩子自由成长的权利,过早地让孩子暴露在网络上、让孩子说一些与其心志不匹配的话、做一些违背孩子成长规律的事去博取浏览量、赚取利润的行为,已经从本质上与记录、分享孩子日常的初衷背离。
“啃娃”即是“害娃”。聚光灯下,童真被磨损,童年被消耗,屏幕背后,是家长对名利的渴求。成年人尤其是家长的怂恿和劝诱,会让他们感到迷失、困惑和焦虑,而在这个年龄段,他们本该将更多精力和时间用以学习和成长。孩子虽小,但是会受到环境潜移默化的影响,这些影响隐秘而持久,其中有些甚至需要一生去治愈。
直播、短视频既是展示生活的地方,也是欲望的深渊。孩子的童年理应是充满欢笑的,不应被铜臭味填充。作为孩子最重要的引路人,父母最该守住底线、抵住诱惑,不能让《伤仲永》的悲剧得到续写,不要让孩子成为名利场的牺牲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