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顶部
首页 > 热点 > 正文
学习进行时丨谈到这个问题,习近平每句话都很重

  新华网记者 王子晖

  【学习进行时】中央农村工作会议25日至26日召开。会前,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专题研究“三农”工作并发表重要讲话。习近平讲了哪些重要内容?有何深意?新华社《学习进行时》原创品牌栏目“讲习所”今天推出文章,为您解读。

  中央农村工作会议25日至26日召开。会前,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专题研究“三农”工作并发表重要讲话。习近平指出,应对各种风险挑战,必须着眼国家战略需要,稳住农业基本盘、做好“三农”工作,措施要硬,执行力要强,确保稳产保供,确保农业农村稳定发展。

  在世纪疫情冲击下,百年变局加速演进,我国发展的外部环境更趋复杂严峻和不确定。2022年将召开党的二十大,要保持平稳健康的经济环境、国泰民安的社会环境,必须统筹好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民以食为天。我国14亿多人口要吃饭,稳住农业基本盘、做好“三农”工作尤为重要。农业基础稳固,农村和谐稳定,农民安居乐业,整个大局就有保障,各项工作都会比较主动。

  习近平的重要讲话正是站在统筹两个大局的战略高度对“三农”工作提出要求。新华社通稿中,这方面内容披露的篇幅不长,但每一句,习近平都讲得很重。



  2018年9月25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抵达黑龙江省开始考察。这是习近平在黑龙江农垦建三江管理局了解粮食生产和收获情况。 新华社记者燕雁摄

  提饭碗,强调一个战略

  习近平强调,保障好初级产品供给是一个重大战略性问题。言下之意,粮食问题不能只从经济上看,必须从政治上看,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是实现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国家安全的重要基础。

  虽然我国粮食生产连年丰收,但仍然赶不上需求的快速增长和结构的不断变化,粮食需求的压力仍然很大。把饭碗端牢,那就是容不得侥幸、容不得折腾,一旦出了大问题,多少年都会被动;端在自己手里,那就是立足粮食基本自给,靠别人解决吃饭问题就得被别人牵着鼻子走。

  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是一个永恒课题,任何时候这根弦都不能松。越是面对逆风逆水的外部环境,我们就越要明确,绝不能买饭吃、讨饭吃。



  2021年10月22日下午,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山东省济南市主持召开深入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这是座谈会前,习近平21日上午在东营市黄河三角洲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考察时,走进田间察看大豆长势。

  讲布局,强调一个安全

  习近平强调,要有合理布局,主产区、主销区、产销平衡区都要保面积、保产量。这是风险意识、底线思维的体现。

  近一个时期,我国粮食产销格局发生变化。比如过去常说南粮北调,现在很多时候是北粮南运。地域格局等变化,给我国粮食生产和粮食安全带来挑战,粮食生产和调度风险也在集中。因此,主产区、主销区、产销平衡区都要保面积、保产量。

  这里习近平强调了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保证粮食安全,大家都有责任,党政同责要真正见效。任何省区市,无论耕地多少,都要承担粮食生产责任。如果一个地方真把粮食生产搞没了,就是抛弃了责任。要让各方面都扛起责任,就要拿出硬约束。同时,习近平指出,要实打实地调整结构,扩种大豆和油料,见到可考核的成效。



  2020年7月22日至24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吉林省考察。这是7月22日下午,习近平考察四平市梨树县国家百万亩绿色食品原料(玉米)标准化生产基地核心示范区地块。 新华社记者 鞠鹏 摄

  谈耕地,强调一条底线

  习近平强调,耕地保护要求要非常明确,18亿亩耕地必须实至名归,农田就是农田,而且必须是良田。

  早在2013年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习近平就严肃强调,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大家立了军令状,必须做到,没有一点点讨价还价的余地!近年来,在地方调研中,习近平都十分重视察看耕地,他在不同场合表示,保护耕地要像保护文物那样来做,甚至要像保护大熊猫那样来做。

  这次讲话,习近平再次明确一个要求,“必须是良田”。耕地红线不仅是数量上的,而且是质量上的。不仅数量上不能突破,质量上也不能搞“变通”。

  习近平对占补平衡上的一些不良行为深恶痛绝。他曾严肃批评把好地都占了,用劣地、坡地、生地来滥竽充数,最终账面上平衡了,但耕地质量大大亏空了。“这不是自欺欺人吗?!”他严厉地指出,在耕地占补平衡上玩虚的是很危险的,总有一天会出事。

  耕地是我们赖以生存的家底。习近平曾强调,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根本在耕地,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在这个问题上,必须反复敲敲警钟。


热点
版权所有 江苏现代快报传媒有限公司 @copyright 2007~2020 xdkb.net corperation. 苏ICP备10080896号-6 广告热线:96060 本网法律顾问:江苏曹骏律师事务所曹骏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