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际湿地公约官网发布第二届国际湿地城市名单,全球25个城市获此殊荣,中国有7个城市上榜,盐城名列其中。继盐城黄海湿地成功列入世界自然遗产之后,盐城再添一张耀眼的国际名片。
国际湿地城市代表了一个城市对湿地生态保护的最高成就。2017年初,国际《湿地公约》履约国大会首次提出在全球范围启动“国际湿地城市”认证。通过提名认证引起各国对湿地保护的重视,倡导城市对湿地生态系统的合理利用,保持社会经济文化发展与湿地生态系统之间的密切关系,实现湿地的合理永续利用。
2018年底,盐城市全面启动国际湿地城市创建工作,以国际湿地城市认证提名指标(五大类15项)为创建标准,以《盐城市湿地保护修复两年行动计划(2019-2020)》为抓手,深入开展整体保护、系统修复和综合治理工作,不断增强湿地生态功能,系统提升城市湿地品质,有效推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凭借优越的资源禀赋和对湿地资源不懈保护,盐城在评选中脱颖而出,成功摘下国际湿地城市这一分量厚重的金字招牌。盐城拥有太平洋西岸和亚洲大陆边缘面积最大、生态保护最好的77万公顷海岸型湿地,湿地占全市国土面积的45.2%。2019年,位于盐城的中国黄(渤)海候鸟栖息地(第一期)被列入《世界遗产名录》,成为中国首处滨海湿地类世界自然遗产。作为全国唯一拥有2处国际重要湿地、1处世界自然遗产的地级市,盐城湿地保护地数量与等级在全国乃至世界均属前列。
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指导下,盐城市加强遗产生态价值探索,成立专门机构统筹全市湿地和世界自然遗产保护管理工作,积极开展河岸环境整治、退“渔”还“湿”、建设小微湿地等生态修复工程,先后建成了建湖九龙口国家湿地公园、大洋湾国家城市湿地公园和阜宁金沙湖、盐都大纵湖、东台永丰等省级湿地公园,全市受保护湿地面积达41.6万公顷,湿地保护率达54%,自然湿地保护率62%。
为让湿地保护管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盐城市颁布实施了《盐城市黄海湿地保护条例》,并建立司法保护协作机制,持续推进检察公益诉讼与生态损害修复衔接配合,探索黄海湿地生态银行试点工作,在全社会营造保护湿地、爱护环境的浓厚氛围。在此基础上,坚持通过科学手段适度开发利用湿地资源,将湿地生态服务功能与休闲旅游、文化推广、农业等相结合,全方位维持湿地与区域经济发展的良性循环,湿地资源逐步变为看得见、摸得着的生态实景。
(编辑 吴嫣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