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汇点讯 6月25日是第32个全国土地日,围绕“节约集约用地 严守耕地红线”主题,24日,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召开主题报告会。记者从会上获悉,近年来江苏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十三五”以来,全省共形成新增耕地近100万亩,目前省级已将5.04亿元奖励资金投向实施耕地保护具体工作的“最前线”。
江苏历来是经济大省、人口大省,也是全国传统的粮食主产区,以全国1 %的国土面积承载了6%的人口、贡献了超过10%的经济总量,连续多年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8000万亩以上,粮食总产量稳定在700亿斤以上。截至2020年底,全省现有耕地6127.7万亩,人均耕地约为0.72亩,仅为全国平均水平的53%。
面对人多地少、资源环境紧缺的现实省情,江苏如何写好耕地保护这篇“大文章”?
从健全耕地保护制度机制上看,近年来,江苏相继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实施意见》《江苏省设区市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关于严格耕地保护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江苏省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实施方案》等文件。
同时,江苏更严格耕地用途管制,今年以来,《关于加强耕地保护 严格耕地用途管制的通知》印发,并起草《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 落实耕地“进出平衡”的实施细则》(试行)作为《通知》附件。《通知》及《实施细则》结合江苏省实际,细化落实耕地“进出平衡”的实施管理要求,面向基层实际和需求,提出具有针对性和操作性的政策措施,在全国走在前列。
此外,江苏规范耕地占补平衡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占一补一、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等要求,在全国率先并坚持实施“先补后占”。不断完善占补平衡管理,积极开展补充耕地建设,着力提升补充耕地质量,确保占补平衡落实到位。“十三五”以来,全省共形成新增耕地近100万亩,有效保障了全省耕地占补平衡的落实。
为了进一步完善耕地保护补偿激励机制,江苏出台《江苏省耕地保护补偿激励暂行办法》,每年对耕地保护工作成效突出的2个设区市、10个县(市、区)人民政府给予通报表扬;省级投入1个亿对50个乡(镇、街道)给予各200万元资金奖励,并规定将不低于50%的奖励资金用于本辖区内耕地保护工作成效突出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调动各级主体保护耕地的动力。目前,省级已将5.04亿元奖励资金投向实施耕地保护具体工作的“最前线”。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坚决整治违法占用耕地行为。”江苏省自然资源厅耕地保护监督处处长王黎明说,要对新增违法占用耕地行为“零容忍”,创新开展省级“日监测”土地卫片执法,构筑形成“天上看、地上查、视频探、网上管”的综合立体监管体系,实现对违法线索发现、制止、报告、移送、查处、整改全要素、全过程的实时智能监管,坚决守住耕地红线。
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 沈佳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