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记者 刘遥)南京一家估值为2.2亿元的公司,因两个股东之间闹矛盾而要解散,他们争吵了7年没有结果。近日,在江宁区人民法院承办法官的努力下,双方终于调解成功,一个股东同意在分配利润、收取股权转让款后退出。
某汽车销售公司于2008年登记设立,开着一家大型4S店。多年来,该公司经营情况良好,公司净资产数亿元,但两个股东,南京A车辆公司和南京B销售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与B公司)就该汽车销售公司的生产经营方针、利润分配等事项长期存在冲突。
2016年起,A公司为了查阅账本,多次起诉某汽车销售公司和B公司,认为B公司损害某汽车销售公司利益,阻止A公司行使股东知情权、表决权,分配利润也存在问题。因股东之间严重对立,员工也多次发生肢体冲突,严重影响了某汽车销售公司的正常经营。2021年11月,A公司以股东僵局无法化解为由,向江宁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散某汽车销售公司。
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朱贺发现,一方面,两个股东之间的利益冲突十分严重,A公司难以正常履行股东的知情权、经营权和分红权,符合司法解散的法定条件。但另一方面,某汽车销售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年利税可达3000万元,公司存在的困境并非外部环境导致经营的困难,而是股东矛盾导致企业陷入困境,若因此将公司解散,不仅会导致两败俱伤,而且数万名车主的车辆维修、保养将面临难题,数百名员工也会被遣散。
朱贺觉得,如果让某汽车销售公司通过回购股权的方式,让一个股东退出,是否能让某汽车销售公司继续存续呢?
经过专业机构评估,某汽车销售公司在2021年的估值达2.2亿元。在朱贺的努力下,A公司渐渐同意卖出手中的股权。近日,双方达成了庭外和解,并签署备忘录,约定某汽车销售公司、B公司通过分配利润、支付股权转让款的方式,让A公司退出。
至此,双方持续7年之久的矛盾终于画上句号。
(编辑 蒋文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