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呼有应】
作者:范玉刚(山东大学特聘教授)
随着我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不断完善,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日益丰富充实。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底,全国共有公共图书馆3303个,总流通72375万人次;文化馆3503个。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指出,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公共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文化馆站向社会免费开放。在文化立法方面,我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公共图书馆法、博物馆条例以及国家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等先后出台,有力保障了群众基本文化权益。
文化兴国运兴,文化强民族强。在各地实践中,文艺院团、文化馆、图书馆、农家书屋等广泛开展文化惠民活动。“送欢乐下基层”“到人民中去”“文化进万家”等文艺志愿服务,通过演出、展览等方式不断满足广大基层群众对精神文化生活的需求。同时也应该看到,一些公共文化服务供给还存在“乱花渐欲迷人眼”的状况,一些文化产品存在品位不高、过度娱乐化等问题,距离挖掘历史底蕴、涵育文化品位、凝聚民族精神的文化精品要求还有明显差距。如何在满足大众多样化文化需求中增强人民精神力量,是当前基层文化建设的重点与难点之一。
实现基层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供给,要把满足人民文化需求和增强人民精神力量相统一,让人民享有更加充实、更为丰富、更高质量的精神文化生活。首先,要坚守人民立场、坚持守正创新,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推出更多增强人民精神力量的优秀作品。其次,要加快推进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一体化建设,推动优质公共文化资源向农村地区、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倾斜,缩小城乡和地区之间公共文化服务的差距。最后,要全力打造新型公共文化空间场景,以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运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手段提升参与度与体验感,让群众尽享文化艺术之美。
《光明日报》( 2023年03月11日 1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