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海湿地内,白鹭翔集、鹿鸣呦呦;扬州三江营湿地公园内,满目苍翠,一江清水;万马白荡水利风景区内,水清岸绿、草长莺飞……江苏各地,到处可见好风景。
近日,新修订的《江苏省湿地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此次全面修订以湿地保护管理中遇到的突出问题为导向,从加强湿地资源管理、强化湿地保护利用、系统开展湿地修复、严格落实监督检查、科学设置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了完善,进一步为江苏湿地生态环境保驾护航。
水韵江苏,湿地增彩。江苏位于长江、淮河两大流域下游,境内河渠交错,湖泊众多,沿海滩涂广阔,湿地资源极为丰富。全省湿地面积282万公顷,相当于国土面积的四分之一,是实至名归的湿地大省。
星河斗转、沧海桑田。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要推进湿地保护全球进程,加强原真性和完整性保护,把更多重要湿地纳入自然保护地,健全合作机制平台,扩大国际重要湿地规模。党的十八大以来,江苏省坚持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湿地保护达到“四个明显增加”:湿地修复面积明显增加,修复面积增加100万亩;自然湿地保护率明显增加,由25.9%增加至64.3%,大幅提升38.4个百分点;重要湿地保护地明显增加,国家级湿地公园从11处增加到28处,省级湿地公园从15处增加到48处;湿地保护国际影响力明显增加,盐城、常熟建成国际湿地城市,大丰麋鹿、盐城珍禽、淮安白马湖湿地列入国际重要湿地名录,黄(渤)海候鸟栖息地成为我国第一处滨海湿地类的世界自然遗产。
保护湿地,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在湿地保护方面,江苏展开一系列敢为人先的探索。率先将自然湿地保护率作为地方党委政府工作考核指标;率先实行湿地公园建设“回头看”、对国家湿地公园申报实行晋升制;率先开展小微湿地和乡村湿地建设;率先建成全省湿地生态系统动态监测体系;率先建立省级重要湿地年度遥感督查机制;率先开设湿地自然学校;率先广泛建设湿地保护小区等等……全省各地走出湿地管理新路径,苏州市探索“红线监管+部门联动+闭环管理”模式;无锡市、淮安市将小微湿地纳入地方湿地保护条例……这些实践促进了江苏湿地保护事业的高质量发展,为全国乃至全球湿地保护贡献了江苏经验。
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在江苏湿地保护的背后有许许多多、日日夜夜付出辛勤汗水的科研工作人员。他们中有用科技守护青山绿水的盐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技术转移中心工程师郑玥,有积极参与湿地恢复和保护的实践工作的南京大学生命科学学院的教授安树青、昆山杜克大学环境科学助理教授蔡志扬、南京大学(常熟)研究院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杨棠武、来自江苏太湖站的90后女孩马垚、徐静好、解彤彤、段宛辰等,他们发扬一不怕苦、二不怕累的精神,数十年如一日,无私追求、默默奉献,打造“生态绿肾”“生物的天堂”,为湿地保护贡献自己的力量。
湿地保护永远在路上。江苏拥有大江、大河、大湖、大海,湿地滋养了这一片10.72万平方公里的大地,这片大地上的8500万江苏人民将以大地作纸、以奋斗为笔,回馈湿地的恩泽,以贯彻《条例》为契机,依托打造江苏湿地优势,打响江苏湿地品牌,与江河湖海共生,做精江苏湿地大文章,建好美丽中国省域示范,不断满足百姓向往的高品质生活。(方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