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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条措施,为提振消费“苏”送新动能

城乡居民增收促进行动、消费能力保障支持行动、服务消费提质惠民行动、大宗消费更新升级行动、消费品质提升行动、消费环境改善提升行动……近日印发的《江苏省实施提振消费专项行动若干措施》(简称《若干措施》),围绕六大方面提出62条具体举措,全方位扩大有效消费需求,促进消费市场持续回暖。

消费是拉动经济增长的重要着力点。今年以来,江苏消费版图不断释放“新”意、取得新增。一季度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5.6%,总量占全国总规模的10%,社零规模和净增额居全国首位。此番62条提振消费“硬核”举措,恰似仲夏的“及时雨”,为百姓生活送来甘霖,为消费市场注入活力,构建起全方位促进消费回暖的立体框架,勾勒出惠民生与促发展双赢的美好图景。

提高居民收入预期,提升居民边际消费倾向是提振消费、扩大内需的重要抓手。此次《若干措施》将统筹好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的关系,更好发挥政府在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和行业监管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其中最引人瞩目之处,在于将“增收”置于提振消费的核心位置。从“适时适度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到开展大规模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从“督导省内上市公司制定估值提升计划”到引导银行扩大普惠金融产品供给;从“落实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到全面清理拖欠企业账款,这一系列举措形成了一张提升居民可支配收入、优化收入预期的精密网络。当政策之手触及收入源头,消费的活水才能持续奔涌。

提振消费,增加新的消费场景供给,激发消费动机必不可少。在加大优质多元消费供给方面,《若干措施》提出围绕“人工智能+消费”、智能机器人、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等重点领域,2025年打造50个数字消费典型示范场景。推动首发经济高质量发展,支持有条件的地方招引知名第三方评价品牌开城设店。在推动居民生活服务消费提质升级上,《若干措施》提出推动发布2025 江苏省米其林指南,开展“江苏味道”餐饮促消费活动;深化“百业+文旅”融合,推进扬州市、无锡市体育消费和赛事经济试点;落实入境免签等政策,建设涉外消费载体;推进南京、苏州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这种普惠性与品质感兼具的施策方向,在筑牢消费能力根基的同时,将有效促进消费结构的优化升级。

政策的落实需要协同发力。《若干措施》在“增收”与“促消”间、在传统消费与新型消费间、在商品消费与服务消费间,构建起强大的协同效应,共同编织了一张激发市场活力的协同网络,能够更好推动各类消费打破发展桎梏,更好满足群众需要。此外,《若干措施》还提出,对重点行业带薪休假情况实行“双随机抽查检查”制度,对严重违反带薪年休假规定的用人单位依法予以处罚。推进落实父母育儿假制度,鼓励夫妻共享育儿假;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试行将“五一”前3个工作日、“国庆”前3个工作日分别设置为中小学春假和秋假;提升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覆盖面,让政策更有力度、更有温度、更有人情味。

“遇事无难易,而勇于敢为。”提振消费既是当前扩内需、稳增长的重要抓手,也是中长期转变发展方式的重大举措。作为经济大省,江苏此番推出的62条新政,既着眼于当下消费市场的激活,又立足长远培育消费新动能,既是刺激消费意愿的“催化剂”,更是夯实消费能力的“压舱石”,其意义远超一时一地。以增收托底、以创新提质、以协同增效,打通制约消费复苏深层梗阻,必将有效提振消费信心,为消费市场蓬勃发展“苏”送新动能、注入新活力。(安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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