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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抢注商标屡见不鲜,到底该怎样维权?

现代快报讯(实习生 蒋晓娜 记者 王瑞)12月15日晚,66岁的郑渊洁通过微博宣布《童话大王》将于明年1月停刊。他准备拿出全部的精力与恶意侵权商标的公司斗争。事实上,类似的恶意注册商标事件不在少数,今年8月东京奥运会时,全红婵等奥运冠军的名字就被多次申请争抢注册。近年来,很多企业和个人蹭热度恶意抢注商标。那么,当遭遇商标恶意注册、囤积时,到底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曾多次喊话将拿出全部精力维权

其实早在11月15日,郑渊洁发表在微博上的《郑渊洁写给三个商标的一封信》就已经透露出停刊维权的消息。

“我决定从2022年1月起,停止写作《童话大王》月刊,拿出全部精力对你们维权。你们的不知悔改殊死侵权,导致1985年创刊已经问世36年的影响了千百万读者总发行量超过2亿册的《童话大王》月刊于2022年1月休刊。”郑渊洁在信中喊话侵权商标。

然而,这段隐藏在微博维权信中的停刊消息,当时并未引起网友特别大的关注。

直到《童话大王》12月刊的正式出炉,粉丝们才感受到,这本书真要和大家说再见了。书刊封面上刊登的《郑渊洁挥泪写就的一封信》,就是微博上郑渊洁写给“三个商标”的同一封信。其中明确指明,有672个未经其授权恶意抢注的侵权商标等待维权,其中包括第7197328号皮皮鲁商标,第8229932号童话大王商标,第5423972号舒克商标。郑渊洁在文中表示,将于2022年1月暂停写作,全力维权,直至所有商标全部维权成功。

事实上,类似恶意商标抢注的案例不在少数。今年8月,东京奥运会大热之际,杨倩 、陈梦、全红婵等奥运冠军的姓名也被一些无良企业盯上进行恶意商标抢注。中国奥委会于8月18日发布官方声明呼吁尊重运动员合法权益,8月19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公告:对“杨倩”“陈梦”“全红婵”等109件恶意抢注的商标,依法予以快速驳回,并曝光了申请人和代理机构名单。

多起恶意注册商标案维权获得法律支持

近年来,大众对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识越来越强烈,国家相关部门针对恶意抢注商标以及囤积行为方面也越来越重视。

今年4月26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2020年知识产权执法行动典型案例》中,常熟市场监管局查办的江苏某商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案,为江苏省内首件此类案件。相关部门调查发现,该公司自2017年起,为常熟市3家服装设计公司代理申请注册商标高达880件,常熟市市场监管局根据《商标法》第六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对当事人处以6万元罚款,主管人员刘某处以3万元罚款。

同年9月,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恶意注册、囤积商标的“傍名牌”案件,福建某家居有限公司恶意抢注囤积50件类似大自然家居(中国)有限公司的商标,目的是混淆视听,抢占客户市场。最终法院认其侵权并判处该公司赔偿大自然家居(中国)有限公司1500万元,而该案也刷新了国内地板行业知识产权领域的判赔纪录。

商标被恶意抢注后,究竟该如何维权?

那么,当遭遇恶意注册、商标侵权时,该如何维护应有的合法权益呢?对此,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吕金艳律师表示,对于恶意抢注商标,《商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也就是说,当被抢注的商标进入初步审定公告,还未获准注册时,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

而对已经获准注册且已过公告期的商标,《商标法》规定,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

吕金艳认为,像郑渊洁作品人物这种大众知名度高的、有一定影响力的,早期可以申请驰名商标保护,防患于未然。目前,国内对于知识产权保护的总体大环境是在往好的方向发展,国家知识产权局在社会营造了严厉打击商标恶意抢注的高压态势,人民群众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逐渐增加,大众对于侵权行为越发不能容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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