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记者 邓雯婷)探视权的执行一直都是执行工作中的难题,因为往往掺杂着家庭特殊属性的情感阻却,探视权实现困难重重。为着力解决此难题,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在执行阶段引入家庭教育指导,通过“审执联动”,共同开展家庭教育。近日,秦淮法院向一名当事人发出首份执行案件家庭教育指导令。
在一起探视权执行案件中,申请执行人赵某(化名)是一个10岁孩子的父亲,他与孩子母亲孙某(化名)在9年前离婚,孩子由孙某抚养,随外公外婆生活在外地。赵某因一年多未能见到孩子,他非常焦急,认为是孙某故意阻挠,不让他见孩子。而孩子母亲孙某则认为,孩子大了有主见,是孩子自己不愿见父亲。
鉴于孙某在教育子女过程中,存在陪伴不足,未能根据年龄和个性特点进行科学引导等教育欠缺情形,秦淮法院向被执行人孙某下发《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令》,要求她来秦淮法院接受家庭教育指导。咨询师与孙某先进行了单独的沟通与心理疏导,分析家庭教育中存在的问题,并有针对性地对孙某进行教育指导、提出相关建议。少家庭庭长朱教莉从亲子关系理念、促进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角度,为孩子母亲提供不同的看问题的视角。父女分开时,孩子不足1岁,赵某并未实施过严重损害女儿权益的行为,通常不足以导致孩子产生如此大的偏激、抵抗情绪。现在孩子10岁,即将进入青春期,如若错过现在的教育和调整阶段,可能对孩子的心理、观念和成长等产生不可逆转的影响。执行法官吴良根也提示孙某,这么多年赵某一直主动支付抚养费,虽然经常看不到女儿,赵某也从未欠付,从促进父女关系缓和、避免孩子存在心理阴影角度的出发,应当对孩子多一些积极引导,改善亲子关系,积极配合履行生效判决。
经过教育指导,孙某表示愿意与孩子积极沟通,并通过法院与前夫就探视方式、时间等进行沟通,寻求双方均能接受的处理方式。
吴良根表示, 此次审执联动进行家庭教育指导的探索,是期待通过家庭教育指导工作一小步,撬动探视权等执行难题化解的支点,推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一大步。在尊重子女意愿、最大化保障未成年人权益的基础上,更好地执行探视权,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共同守护“向阳花开”。(法院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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