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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逃逸分记完 ,还得拘留十五天

2021年12月1日23时35分,睢宁交警大队沙集中队民警接110指挥中心指令称,在沙集街旭旺超市门口,一辆二轮电动车与一辆轿车相撞,电动车驾驶员受伤,轿车逃逸。

接110指令后,中队民警迅速到达现场勘察,发现伤者已被120送往医院救治,现场只有一辆车头受损的二轮电动车,轿车逃逸。因事发时已值深夜,公共视频看不清,周围目击人员也都没有看清车牌,只看到是一辆白色轿车,给案件侦破带来很大难度。 


经民警近一个星期坚持不懈走访附近商户,调取视频,最终成功锁定肇事车辆和司机江某。


江某供述,出事当日23时26分许,自己驾驶小型汽车沿沙集街由南向北行驶,与由西向东骑行二轮电动车的伍某某相撞,发生事故后,由于害怕赔偿,没有下车救人,反而加大油门逃离现场。


据民警介绍,经医院诊断,伍某某左脚部骨折,已经花去医药费近万元,将对江某肇事逃逸行为进行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12分、拘留15日的行政处罚。

刘志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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