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江苏省第十四次代表大会关于十三届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1年11月27日中国共产党江苏省第十四次代表大会通过)
中国共产党江苏省第十四次代表大会批准十三届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大会充分肯定十三届省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同意对今后五年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工作建议。
大会认为,省第十三次党代会以来,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和对江苏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和省委部署要求,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精准监督,深入纠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高质量推进巡视巡察全覆盖,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党风政风持续好转,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为全省高质量发展大局提供了有力保障。
大会要求,今后五年,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要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坚持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督促推动党中央及省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切实提升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综合效能,努力取得更多制度性成果和更大治理成效;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以正风肃纪反腐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造福于民;与时俱进深化政治巡视,充分发挥巡视巡察利剑作用;深化拓展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成果,推动有形监督向有效监督转变;提升专业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从严从实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通过五年的奋斗,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廉洁江苏,将忠诚干净担当更加鲜明地写在江苏党员队伍旗帜上,让勤政廉政善政成为江苏干部为人称道的特质,让人民群众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有更多获得感,让江苏大地时时处处展现政通人和、正气充盈的生动景象,为扛起“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光荣使命、谱写“强富美高”新江苏现代化建设新篇章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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