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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淮安:贯彻落实江苏42条 率先出台实施意见

近日,江苏出台42条政策措施,推动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推动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若干政策措施》精神,不断提升企业获得感和满意度,全力推动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淮安市在全省率先出台《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推动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

全面落实上级政策

《实施意见》全面落实《若干政策措施》,凡是《若干政策措施》已作明确量化要求的政策措施不再重复出台,严格按照规定标准和时限,不折不扣执行到位。为提升市场主体获取政策便利度和精准度,《实施意见》公布了落实《若干政策措施》市相关部门业务处室负责同志手机号码。同时,市有关部门正在抓紧制定服务指南,明确办理流程、服务对象和申报要件等,按照免申即享、网申捷享、代办直达的方式,促进各项政策措施落实落细,直达基层、直接惠及市场主体。

精准细化落实政策

对《若干政策措施》提出的原则性要求,《实施意见》结合淮安实际,进行了细化量化实化,提出了强化财政金融支持力度、加大援企稳岗力度、帮助企业减轻负担、着力提振消费市场、积极扩大有效投资、稳定发展外贸外资、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提升政府服务质效8项内容。

(一)强化财政金融支持力度

对实施技术改造且年度设备和信息化投入1000万元以上企业,按照设备和信息化投入额给予4%-8%的补助。

推动银行机构依托企业征信投放中小微企业信用类贷款50亿元。运用好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对符合条件的法人金融机构普惠小微贷款新增额按比例实施奖励。

开展“汇金润淮·共创未来”政银企系列对接活动,推进金融机构加大制造业、服务业、中小微企业等重点领域信贷投放。

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2023年新增单户低于1000万元支小支农担保金额占比达80%,其中新增单户低于500万元支小支农担保金额占比达50%,平均担保费率不高于1%。

(二)加大援企稳岗力度

开展“暖心留淮·共创未来”政校企合作联合招聘行动和驻淮院校县区行活动。

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护航行动”,对不裁员、少裁员的企业继续实施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大型企业按上年度企业和职工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90%返还。

鼓励各地对2023年1月25日至2月5日期间租用大巴车跨省点对点组织外来务工人员返岗的企业,给予实际包车费用70%的补贴。

对2023年1月1日至2月28日期间首次来淮就业、且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按车票金额据实给予一次性交通补助,最高不超过500元。

(三)帮助企业减轻负担

落实电力接入工程政企共担机制,进一步压降企业用电成本。打造示范园区试点工程,结合园区工业用地储备,超前建设公共管廊与电网设施,实现园区开门即接电,推动生产要素服务企业招引。

持续开放低压报装容量,落实报装容量200千瓦及以下用户电力接入零投资。

防疫用品实施免费检测,减半收取其他委托检验费用。工业项目建设水土保持补偿费实行企业方零缴费。

(四)着力提振消费市场

持续办好“幸福满淮·安心消费”四季主题系列购物节,推动各县区因地制宜开展“一县一特”主题消费活动,联合银行等机构发放购物券,对纳入市县两级商务部门促消费活动计划的消费促进活动给予资金支持。

开展一季度限上商贸流通企业销售竞赛活动,对综合排名靠前的企业给予奖励。

开展文旅消费月、文旅消费季等活动,举办第六届大运河城市非遗展,开展淮安文旅港澳台地区及国外市场推介活动。

(五)积极扩大有效投资

举行全市一季度重特大项目开工建设现场推进会,开展“诚意满淮·共创未来”招商引资行动。

完善市县两级重大产业项目问题会办、交办机制,进一步提升问题办理效率。对开工前难以落实所需排污总量指标的省重特大项目,由所在地先行制定减排措施,给出总量平衡方案和指标来源承诺,项目环评可先进行审批。

省级以上重大基础设施、公共事业和民生项目用林报批时,如项目初步设计尚未批复,或省级以上公益林占补平衡方案尚未通过市级审核时,可容缺受理,待项目用林批复后3个月内补正。

(六)稳定发展外贸外资

出台2023年淮安市贸易促进计划,深化与日韩、东盟等交流合作。深度融入RCEP,深化国际友城交流合作,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加快“走出去”步伐。

统筹中央和省市专项资金,对跨境电商、境外参展展位费及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出境参展和商务洽谈发生的出入境机票费等给予一定补贴。

推动出口信用保险持续扩面降费,加大对小微外贸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参保支持力度。

支持银行为新型离岸国际贸易、跨境电商等外贸新业态新模式提供更多契合业务实际、安全高效低成本的资金结算服务。实施新一轮汇率避险服务专项行动,推动银行汇率避险服务增量扩面。

推进落实新一代电子支付、企业自主打印原产地证书、两步申报、提前申报等改革措施,进一步压缩整体通关时间。

推行汇总征税、关税保证保险,将“逐票审核、先税后放”变为“先放后税、汇总缴税”,“一票一结”变为“一月一结”。

(七)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优化二手房“带押过户”服务,有序开展商转公贷款业务,优化提取公积金偿还商贷方式,适当延长阶段性支持政策。坚持“房住不炒”,指导辖内金融机构保持房地产开发贷款、个人住房贷款等稳定增长。开展“好房名企”线上线下推广宣传活动。出台《淮安市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实施细则》,提升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效能。

(八)提升政府服务质效

实施“容缺”受理机制,简化经营异常名录信用修复流程,修复时限由5个工作日缩短为当时办结。推行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等部门联动开展事前服务,帮助拟上市企业化解困难和问题。

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执法“三个全覆盖”工程,上半年公布实施淮安市“三张清单”2.0版。

组织百家律所、千名律师开展服务万家以上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法助小微百千万行动”,免费提供法律咨询、法治体检、普法宣讲、纠纷调解等法律服务。

深化“百所进千企·法治体检”活动,依托行业协会、商会,推动调解组织向金融商贸、知识产权、市场监管、环境保护、交通运输等领域拓展。依托县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打造商事纠纷调处中心,为中小微企业免费提供国际商事法律咨询和国际商事调解等公益性法律服务。

压实责任落实政策

构建市县联动机制,市级层面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和政策评估机制,强化经济运行月监测季调度,提高政策执行效率和精准度。县区层面参照市级做法,建立相应工作机制,着力推动下沉一级及时解决问题,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来源:无线淮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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