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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挖掘占用物业管理区域内场地,最高可罚10000元

现代快报讯(记者 高艺)近日,家住无锡市惠山区洛社镇新盛家园的一位居民,因为在小区绿化带内毁绿种菜,收到了来自洛社镇综合行政执法局的一张1100元的罚单。据悉,这是今年以来无锡市同类案件开具的首张罚单。

近日,无锡市惠山区洛社镇新盛家园小区物业公司经理王伟向洛社镇综合行政执法局求助,由于小区内以为业主长期在小区绿化带内毁绿种菜,导致小区绿化环境恶劣,臭气熏天,“这个业主在绿化带内种菜浇粪水,几次劝说都没用,只能求助综合行政执法局了。”

很快,执法队员便来到了王伟所说的小区绿化带“菜园”,“有二三十平方的绿地被种上了菜。”惠山区洛社镇综合行政执法局殷江锋说,“经过调查,这位居民私自在小区绿化带种菜已经好多年,相关部门刚把菜清理掉,他又继续种,前后来回责令整改多次都没有效果。”

在教育无效的情况下,洛社镇综合行政执法局便根据《物业管理条例》中的相关规定,对当事人开出了今年以来全市同类案件的首张罚单。据介绍,“当事人相关行为已经违反了《物业管理条例》,业主不得擅自挖掘占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场地 。按照《物业管理条例》,个人违反上述规定的,可以罚款1000至10000元。根据当事人的行为,我们对其罚款1100元。”经过严肃的批评教育,当事人终于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很快清理了菜地,并交纳了罚款。

“罚款起到了警示作用,也让小区业主们知晓小区里不能乱种菜。”王伟说,作为物业单位,对于小区业主的不文明行为只能起到制止、提醒的作用,但面对较强势的业主,物业也感到十分无奈。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介入后,小区内毁绿种菜的情况少了很多,如今,小区内的菜地清除,物业为绿化补种了麦冬,小区绿化带焕然一新。

记者了解到,针对小区绿化带内毁绿种菜的行为,城管部门发现后多为敦促当事人恢复绿化带,不予处罚。“自洛社镇成立了综合行政执法局以来,我们整合了住建部门的部分管理职能,对毁绿种菜行为有了处罚权。其中,住建领域就有38项执法权下放,有一项就涉及到了小区绿地、场地非法占用和挖掘。这一举措,对我们后期维护城市靓丽形象带来了很大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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