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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出台55条政策措施 ​推动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推动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要求,提振市场信心,用“政策红利”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昨日,市政府印发《关于推动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的若干政策措施》(苏府规字〔2023〕1号),推出12个方面55条含金量十足的“干货”政策,用“真招”“实招”“细招”,帮助企业轻装上阵、行稳致远,全力以赴推动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

在财税政策方面,2023年苏州市级科技创新专项资金、打造先进制造业基地等专项资金安排24亿元,支持创新型企业培育、产业核心技术攻关、工业企业扩大有效投入、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等。对产业创新集群工业企业当年度设备投入2000万元以上的项目,按项目设备投资额给予6%至15%的奖励。对引进重大创新团队、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分别给予最高5000万元、1000万元的资助。

在金融政策方面,充分发挥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和地方征信平台作用,2023年力争推动银行机构依托平台投放中小微企业信用类贷款700亿元。落实设备购置与更新改造贷款贴息政策,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2.5个百分点的贴息、期限2年。加大普惠金融引导督促力度,对发放普惠小微贷款较好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按普惠小微贷款余额增量的2%给予激励资金。

在援企稳岗方面,落实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费率政策,缴费比例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用人单位缴费率(不含生育保险缴费率)和个人缴费率之和基础上,降低1个百分点。1至2月份重点企业吸纳首次来苏就业的非苏州户籍人员,且与其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连续参加社会保险3个月及以上的,按不低于每人5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来苏就业补贴。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成功推荐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并实现稳定就业的,分别给予每人1000元、1500元的职业介绍补贴。

在收费减免方面,对暂时缴费确有困难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经申请审核通过后,欠费不停水、不停电、不停气,减免在此期间产生的欠费违约金。对10(20)千伏中小微企业全面建设外部电力接入工程,由供电企业建设电气部分、属地政府建设土建部分,无需用户投资。房屋建筑、市政、交通、水利等在建项目在2023年上半年应缴纳的各类工程质量保证金,自应缴之日起可缓缴一个季度。

在促进消费方面,组织开展“苏新消费·笑拼苏州”“双12苏州购物节”“夜ZUI苏州”等系列促消费活动,鼓励举办高水平专业展会,推动会展企业国际化发展。加大汽车消费促进力度,延续实施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大力支持刚性和改善性购房需求,开展苏州“云上房展”,线上线下联动促进住房消费。支持各地开展早餐进商务楼宇、早餐摊位集中配送等工作。鼓励各地通过数字人民币红包等发放消费券,开展系列数字人民币促消费活动。

在扩大投资方面,强化重大项目建设要素保障,在符合规划、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的前提下,积极支持保障所需用地、用林、用能、煤炭替代、排污总量等资源要素。市级权限节能审查项目审批流程精简为5个工作日。为重大项目建设开设“线上专窗”、开辟“线下专区”、开通“热线专席”,建立重大项目联动服务机制。支持民间投资更多进入交通、能源、水利、城建、环保以及文化、旅游、教育、卫生、体育、养老、农业农村等重点行业和领域,支持民营资本通过基础设施REITs等金融工具盘活存量资产。

在外贸外资方面,统筹国家、省级和地方商务发展专项资金安排3亿元支持外贸稳中提质工作,支持企业参加超150个境外线下重点展会,对出境参展企业展位费给予最高80%的补助,对企业参加境外展会的展位费和大型展品回运费给予补贴。充分发挥出口信用保险作用,加大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新兴市场国家、RCEP缔约国出口业务的支持力度,买方限额满足率不低于86%。指导符合条件的银行积极参与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将更多符合条件的优质企业纳入便利化政策范围,推进服务贸易试点企业扩面。

在医药保障方面,聚焦企业创新药临床试验Ⅰ期、Ⅱ期、Ⅲ期不同阶段以及高端医疗器械研制进入创新绿色通道、创新产品获批等里程碑式创新成果,加大政策性资助支持力度。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不再要求企业提供营业执照、风险分析报告、临床评价资料、与产品研制生产有关的质量体系文件材料。企业申请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延续的,申请材料符合要求后,对延续前必须开展现场核查改为必要时开展现场核查,减少检查频次。市财政安排资金支持持续做好疫情防控,全方位提升医院医疗救治能力,确保其平稳运行,最大程度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在政府服务方面,综合运用预留份额、价格扣除、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等举措,支持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实施全国一体化行政处罚修复“不见面”办理,将市级受理时间缩短至1个工作日。加快在市场监管、税收管理、进出口等领域建立健全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度,依据风险高低实施差异化监管,对信用风险低的企业适当降低抽查比例与频次。优化升级“一网通办”平台,实现办事“一键直达”,方便企业“一站式”办理。推出企业开办、涉企不动产登记、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等12件涉企一件事,推进一件事线上全流程办理。

苏州市各级各部门将按照55条政策措施要求,逐项制定实施细则、服务指南,推动政策措施精准滴灌、触手可及、直达快享,让广大市场主体感受到“苏州力度”“苏州速度”“苏州温度”,进一步激发各类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断增强广大市场主体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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