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伟凯(系天津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秘书长、研究员)
2022年第20期《求是》杂志刊发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坚持人民至上》,文章援引古语“与天下同利者,天下持之;擅天下之利者,天下谋之”,向全党再次强调“我们党没有自己特殊的利益,党在任何时候都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
“与天下同利者,天下持之;擅天下之利者,天下谋之”,语出春秋时期管仲所著《管子》“版法解”,原文为:“凡人者莫不欲利而恶害。是故与天下同利者,天下持之;擅天下之利者,天下谋之。天下所谋,虽立必隳;天下所持,虽高不危。故曰:‘安高在乎同利。’”也就是说,任何人都是好利而避害的,凡是能够与天下人同利者,人们就拥护支持他,而独揽天下利益者,人们就会图谋对付他。人们一起支持拥护的,地位虽然高也不会有任何危险,所以说要想安居高位,关键是能够与民同利。
“与民同利”是管子民本思想的重要内容,在他看来,“得人之道,莫如利之”,治国者只有遵循与民同利,才能获得人们的支持和拥护。齐桓公之所以能够成为春秋五霸之首,也正是采纳了管子“以天下之利为利”的主张。继管子之后,先秦诸子纷纷对这一思想进行了阐发,如孔子提出了“与民同利共难”的观点,他在与鲁哀公谈治国之道时就说:“天之灾祥,地宝丰省,及民共飨其禄,共任其灾,此国家之所以和也。”其大意为国君必须与民众共享富禄,共当灾祸,才是国家致太平的原因。成书于战国时期的《六韬》则将“利”与“天下得失”联系起来,谓“同天下之利者,则得天下;擅天下之利者,则失天下”。到孟子时更进一步明确表达出了不与民“争利”才是治国之道的根本,而由此引发的“义利之辨”,也成为后世思想家们竞相讨论的话题。
为了生存和发展,每个人都在不停地努力和奋斗,所以“义利之辨”的出现也就不足为奇,无论是“以义制利”,还是“尚利贵义”,其核心都是强调要以天下之利为利,而不能仅仅贪图一己私利,因为只有“利民”才是国家真正的“大利”,“利不在官则在民,民得其利则财源通,而有益于官,官专其利则利源塞,而必损于民”。也就是说,“利民”是国家善治的根基,治国者只有把握好“民之利”,并遵循与民同利,才能实现国泰民安,纵然有时可能出现艰难困苦,但也可实现“天禄永终”。
在封建社会,历代王朝实际上都是在“与民争利”乃至“夺民之利”,“昔人谓古者藏富于民,自汉以后,财已不在民矣”。所以几千年来虽王朝屡更,但由于封建统治性质没有改变,其对老百姓的暴敛侵掠不会停止,以致“峻责租调”“鞭挞取足”“倒行倍取”记载不绝于书。安抚天下百姓苍生,固然反映了传统儒家政治伦理的民本旨向,但这种政治理想实现的现实基础是封建统治者“施仁政”,其思想出发点仍是为了维护封建统治的长治久安。
中华民族一贯崇尚“大道之行,天下为公”的精神价值与淑世情怀,其以兼济天下为目标追求,倡导的是一种大义大利,但真正把这一情怀落在实处,则始于百年前中国共产党的成立。中国共产党一经诞生,就把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确立为自己的初心使命。《中国共产党章程》明确规定:“党除了工人阶级和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没有自己特殊的利益。”坚持人民利益高于一切,是共产党人处理利益问题的根本原则。这一根本原则在立党之初就融入了共产党人的理想信念中,我们党任何时候都是把人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始终坚守人民立场,真正做到了“与天下同利”。
小到一人、大到一国,只有学会与他人共利共生,才能行稳致远。客观地说,与民同利是个动态过程,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所以持续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就成为我们永远不变的前行航向,这也是我们党能够始终得到人民信赖和拥护的根本原因,是我们这个百年大党能够带领亿万人民不断创造新奇迹的成功密码。
《光明日报》( 2023年03月23日 1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