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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沭阳:“金色花”开 护“未”成长

“每朵花蕾都有绽放的权利,每个梦想都值得尊重,未成年人的未来,我们想帮一把,共同见证他们的成长。”这是宿迁市沭阳县人民检察院“金色花”未检团队检察官们牢记心中的一句话。

“金色花”未检团队共有12人,他们中既有“全省十佳公诉人”,也有“全省优秀公诉人”“宿迁市十佳公诉人”。成立28年来,“金色花”未检团队在创新探索、努力耕耘中交出了一份亮眼的成绩单,先后获得“全国青少年维权岗”“全省关心下一代工作优秀集体”“网络领域省级青少年维权岗”“江苏省巾帼文明岗”等荣誉称号。该团队办理的全国首例为未成年人文身民事公益诉讼案等4起案件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导性案例和典型案例。

线上线下 构建涉“未”社会支持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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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月20日,“金色花”未成年人司法社会服务中心负责人储老师的电脑里收到一条信息,检察机关发来小仲(化名)参与寻衅滋事一案的情况,委托该中心对15岁的小仲开展临界帮教服务。

3个月前,一起未成年人寻衅滋事案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金色花”未检团队在审查案件中发现,参与寻衅滋事的小仲因未达刑事责任年龄,被公安机关予以行政处罚(不予执行),于是委托司法社会服务中心对其开展临界帮教。

2月1日下午,“金色花”未成年人司法社会服务中心联合沭阳县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对包括小仲在内的15名被帮教未成年人,开展为期一天的志愿者进社区活动。小仲身着红色马甲,手拿扫帚、簸箕和铲子,在居民小区打扫卫生。

“我真没想到,做志愿者会让我感到一种从未有过的自豪感,今后我想在老师的带领下多多参加公益志愿服务,认真走好今后的路。”经过一天的社区劳动后,小仲说。

2018年,“金色花”未检团队牵头建成江苏首个未成年人司法社会服务中心——“金色花”未成年人司法社会服务中心,提请沭阳县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关于加强未成年人司法社会工作的决议》,将教育、民政等15个部门纳入未成年人司法社会工作成员单位,相继出台《未成年人司法社会服务合作协议》《未成年人司法社会工作服务质量评估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形成“人大支持、部门联动、社团承接、全面维权”的未成年人司法综合保护大格局。

“各单位可第一时间将涉未成年人的相关线索反馈到平台,实现数据同步共享。”沭阳县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叶婷介绍,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千头万绪,涉及众多职能部门,“金色花”未检团队积极响应检察大数据战略,研发“金色花”未成年人司法社会工作云平台,涵盖社会调查、考察帮教、心理疏导、社区矫正、行政职能转介、涉未成年人线索举报、法治课预约等10项服务功能。该县检察、教育、人社、司法等12家成员单位通过云平台实现信息共享,全面提升未成年人保护效能。截至目前,云平台流转各类案件1356件,收集处理涉未成年人保护线索41条。

“目前,中心拥有专职社工、兼职社工、心理咨询师等85人。下一步,我们将坚持以职业化、专业化为导向,将青少年社会工作与司法工作有效整合,为涉案未成年人提供多样化服务,推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继续发展。”储老师说。

创新探索“一对一”定制帮教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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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7月,“金色花”未检团队收到了小周(化名)爸爸发来的一段视频。视频中,小周正在自家开的饭店后厨“掌勺”,小周望向镜头与父亲相视一笑的瞬间被定格在视频中。视频里汗流浃背但积极乐观的小周,于今年4月被沭阳县检察机关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

2022年5月,正在读中专的小周伙同他人,以撬锁方式盗窃路边车辆内财物。同年8月,小周涉嫌盗窃罪一案被移送到沭阳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考虑到小周系初犯、有悔罪情节、其亲属赔偿了被害人损失,且其已经取得被害人谅解,该院对其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考验期为8个月,并委托“金色花”未成年人司法社会服务中心观护帮教。

办案过程中,“金色花”未检团队检察官对小周的学习成长环境进行了调查,了解到小周的父亲离异后独自抚养小周,后他因外出工作,将小周交由小周的姑母代为抚养。小周10岁时,其姑母因家庭原因无法继续抚养他,将他托付给年迈的爷爷奶奶。缺少监管的小周与社会不良少年接触相处,以此寻找感情寄托,最终因伙同作案被学校开除。小周的父亲由于忙于饭店生意,与孩子疏于沟通。

针对了解到的情况,考验期内,“金色花”未检团队确定“1+1+1”的观护帮教模式,即一名检察官、一名社工老师、一名家庭教育指导师组成帮教团队,从重塑亲子关系、转换思维方式、加强情绪疏导等方面发力,对小周的父亲开展亲职教育,引导其学会沟通,改善亲子关系;委托专业的心理老师,解开小周的心结。

帮教团队对小周进行每月不少于两次的家访跟进,及时掌握小周生活、思想动态,在父子关系修复过程中制定阶段性措施,做好后续记录形成个案记录表,并安排小周在其父亲经营的饭店接受观护帮教。

“感谢检察官哥哥、姐姐,现在我在饭店里和爸爸一起掌勺,我的梦想就是要成为像父亲一样的大厨,以后的人生我要自己做主。”小周开心地说。

2022年5月,沭阳县人民检察院推动县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推进罪错未成年人分级预防和干预工作的决议》,并探索“训诫+督促监护+家庭教育指导+专门矫治”的未成年人帮教模式,根据每起案件情况制定帮教、处遇方案。该院建立了宿迁市首批“家庭教育指导示范站”,成立了“听花儿开”家庭教育指导队伍,开发法律知识教育、监护技能教育、亲子关系辅导等6类48门家庭教育指导课程,截至目前,已提供家庭教育指导服务100余人次。

诉源治理 深挖“案中案”治理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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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案件往往会暴露出社会、学校、监护等方面的漏洞。“金色花”未检团队做实诉源治理,剖析案发原因,梳理“痛点”,协同各方力量解决难点。“金色花”未检团队检察官办理的为未成年人文身民事公益诉讼案,就是践行融合履职、诉源治理办案理念的典型案例之一。

“现在要是有孩子来文身,我会先问他们的年龄有没有满18岁,不满18岁,不给文身!”今年3月,当“金色花”未检团队检察官再次来到章某的文身店回访时,看到店内显著位置张贴着“未成年人禁止入内”标识,店铺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也全部办理完毕。

2021年,宿迁市检察机关办理了全国首例为未成年人文身民事公益诉讼案,线索来源就是“金色花”未检团队在办案中发现的线索。2020年4月,“金色花”未检团队检察官在办理多起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时,发现多名未成年人身上均有大面积的文身。基于多年未检工作的职业经验及敏感性,“金色花”未检团队对近三年办理的刑事案件开展“回头望”,核实每起案件中未成年人的文身情况,最终形成关于100余名未成年人文身的数据表格。

“当时分为3组,开展询问谈话、现场勘查、搜集并提取文身墨水、送检鉴定等工作。我们组共5人,主要负责与文身未成年人及其家长谈话,我们重点询问帮涉案未成年人文身的商家、文身图案、费用、商家有无询问年龄、父母是否事前知道,以及是否知道文身后对未成年人就业就学的影响等,前前后后找了70余人谈话,形成笔录300余页。”“金色花”未检团队检察官助理刘蒙阴说。

2021年6月,宿迁市检察机关依法对章某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法院判决章某立即停止对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并公开赔礼道歉。“金色花”未检团队没有止步于个案的判决。在未检团队的积极推动下,2021年7月,沭阳县人大常委会出台有关决议,明确任何人不得为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不得强迫、劝诱未成年人文身等,并明确了有关职能部门的监管职责。2022年6月6日,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办法》,在国家层面明确禁止为未成年人文身。

“温暖向上、日新偕行、止于至善,这是‘金色花’未检团队多年来坚守的初心和理念。我们将赓续努力,以新思路、新举措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沭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海涛说。(管莹 陈颖 谷子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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