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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立法这十年:执“法”为笔,“苏”写绿色发展新画卷

从浩渺太湖的粼粼波光中,见水天一色;从里下河平原的纵横水网间,显鱼米丰饶;从奔腾长江的滔滔浊浪间,赏江豚逐波……放眼江苏全域,生态风光万千。2015年,立法法修改赋予所有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记者在无锡、宿迁、南京等地走访发现,各地聚焦生态保护重难点精准立法,推动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协同共进。



江苏是全国唯一拥有江河湖海的省份,高度重视水环境保护,治理取得新成效。2024年,地表水国考断面连续3年达到优级水质;长江干流江苏段水质连续7年保持Ⅱ类;太湖连续17年实现安全度夏,达到国家良好湖泊水平,环湖可见野鸭扑水、白鹭振翅、水上水下森林共生的生态美景;近岸海域优良海水面积比例为84.4%。付出的努力与取得的成绩有目共睹。

亮眼成绩背后,是各地立法工作的久久为功。作为全国水资源保护的重中之重,太湖治理成效是观察江苏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窗口。

太湖北临无锡,南濒湖州,西依常州,东近苏州,是长三角共同的“大水缸”。破解治理难题,需要系统性思维与区域协作。常州作为太湖“上游担当”,出台《常州市水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对滆湖、长荡湖实施滨湖生态空间管控和治理修复,守护好太湖的“源头活水”。



无锡拥有大面积的太湖水域和岸线。他们总结治水经验,采用系统集成立法思维,即以一件大而全的法规为主体,加强相关“小切口”立法,构建“1+X”法规制度体系。无锡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蔡叶明介绍,例如,无锡构建了以《无锡市水环境保护条例》为核心、8部配套法规为支撑的“1+8”水环境保护法规体系。“这套体系为无锡全面改善水环境发挥了重要作用。太湖无锡水域总磷浓度为0.049毫克/升,同比下降9.3%,21世纪以来首次达到全年Ⅲ类水质,达到‘良好’湖泊标准,提前6年达成国家治太总体方案提出的目标。”



苏州则在《苏州市生态补偿条例》的基础上,又制定了江苏首部针对太湖岛屿的专门法规——《苏州市太湖生态岛条例》。条例实施后,生态岛环境面貌提升,野生荇菜等生态指标向好。记者注意到,该条例还入选了全国首届“地方立法十大范例”。



近年来,面对跨区域、跨流域的环境治理难题,江苏积极探索协同立法模式,在水环境保护上取得突破性进展。2022年,南京、镇江、马鞍山三市打破行政壁垒,协同出台《关于加强长江江豚保护的决定》,以“小快灵”的立法方式,实现了“1+1+1>3”的保护合力,共同守护长江的微笑精灵。



围绕保护和改善骆马湖水环境,宿迁市和徐州市同向发力、齐抓共管,2022年7月,经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宿迁市骆马湖水环境保护条例》《徐州市骆马湖水环境保护条例》同时颁布,有利于解决跨区域水污染纠纷、汛期水污染防治、跨区域生态补偿、突发事件应对等重大问题。宿迁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地方立法处处长贾小龙表示:“此次徐州、宿迁两地协同立法,有助于真正构建起‘共饮一湖水,共抓大保护’的生态格局,对于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修复河湖生态环境、在法治层面提升骆马湖水环境保护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在蜿蜒432.5公里的长江江苏段,沿线南京、扬州、镇江、常州、无锡、苏州、泰州、南通八市执“法”为笔,如今“微笑天使”江豚频繁露脸,或吐水嬉戏,或逐浪觅食;突铗原二翅蜉、白鹇、亚洲长翼蝠、蓝鹀等物种新纪录接二连三被发现……法治正惠泽一方生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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