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7日16时许,睢宁交警大队古邳中队民警在251省道56公里处正常执勤时,从古扬线小路口拐弯驶入省道一辆小型轿车,驾驶员发现有执勤交警后,突然停了下来。交警发现异常遂示意驾驶员把车驶入检查区域,对驾驶员及车辆信息进行核实。
62岁的驾驶员沈某某是睢宁县人,自称其驾驶证放在家中,并不慌不忙报出身份证号,经警务通查询为A2驾驶证,民警发现驾驶证显示年龄与驾驶员实际年龄有差距,遂用手机通过人脸识别系统对其身份进一步核对,这一查果然查出猫腻来了,原来沈某某的驾驶证几年前因违法被吊销,刚才所报的是其胞弟的驾驶证号。
见被民警识破,沈某某尴尬地对民警说:“你那手机太神奇了,拍张照片竟然能查出来我的身份,我开几年车都没事,没想到今天还是被查到了。”
据民警介绍,根据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沈某某因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非营运汽车,被处以1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刘志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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