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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西问 | 韩大元:香港回归25周年,如何看待成就、挑战与未来?

  (东西问)韩大元:香港回归25周年,如何看待成就、挑战与未来?

  中新社北京6月27日电 题:香港回归25周年,如何看待成就、挑战与未来?

  作者 韩大元 中国人民大学“一国两制”法律研究所所长,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基本法委员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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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7月1日是香港回归祖国25周年。在“一国两制”步入基本法所许诺的“五十年不变”中期阶段的历史节点,对这一人类政治文明史上独一无二的制度创新进行评价,需要客观、理性、务实的态度,既要看到取得的成就,也要看到存在的问题与挑战,更重要的是凝聚社会共识,面向未来,开创香港更美好的明天。

  如何评价“一国两制”实践25年的成就?

  “一国两制”从伟大构想到基本国策,再到国家制度体系,成就有目共睹,对此应有共识。中国共产党在追求与捍卫人类文明价值的过程中,在没有任何先例的背景下,开创“一国两制”,使之成为世界公认的人类文明的成果,其意义已超越中国,具有国际性。

  近三百年来的民族国家发展中,“一国一制”是治理国家的常态与体制,即便是联邦制国家,仍属于此。而中国在解决历史遗留的香港、澳门问题上,面临的问题是,以主权者的意志,延续世界各国的常态化治理模式,实行“一国一制”,还是以非凡的胆略、勇气与智慧,为世界带来史无前例的新治理模式?在维护国家主权与领土完整的前提下,一个主权国家内,两种不同制度和平相处是否可能?“一国两制”的实践作出回答,把不可能变成了可能。

  正如邓小平所强调的,“一国两制”下的“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不是我吃掉你,也不是你吃掉我”,不同制度在“一国”框架内和谐共存,既为特别行政区的繁荣和稳定奠定了基础,更彰显了不同制度和谐共生,建构和平秩序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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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6月,北京,参观者在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中国共产党历史展览”上观看“一国两制”内容展示。中新社记者 富田 摄

  维护国家主权与保持香港长期繁荣稳定是“一国两制”的初心与使命。回归以来,尽管香港经历了风风雨雨,但中央始终坚守基本法确定的“一国两制”初心,把繁荣稳定作为第一要务,把香港市民福祉作为优先考量。制定实施香港国安法、完善选举制度根本宗旨也是保持香港独特的优势,继续保持繁荣稳定。特别是,近5年来,由于国际秩序不确定与世纪疫情叠加,全球经济处于低迷的背景下,香港在经济发展方面,总体上保持平稳发展。

  “一国两制”实践是否成功,国际社会评价指标之一是法治发展。法治是香港的核心价值与竞争力。事实充分表明,回归25年来,香港法治指数位于世界前列。回归前香港法治指标69.85分,回归后,从2003年起香港法治指标一直维持在90分以上,在东亚和太平洋地区排名第五。

  “一国两制”下,不同法系、不同法律制度及不同法律文化和谐共存,体现了开放、融合与多样性,为世界法治文明的多样性以及比较法体系提供了中国经验,也成为比较法上独一无二的样本。香港多元的法律体系为“一国”与“两制”间构建不同法文化交流的平台。特别是,回归25年来,司法独立在香港不仅没有受到削弱,反而在社会期待中发挥了维护法治、依法保障香港市民权利和自由的重要作用。

  人们观察“一国两制”25年来的实践成效时,也会关注香港居民的权利自由是否被削弱,特别是香港国安法出台是否限制了基本法规定的居民权利与自由。维护国家安全与人权保障、社会秩序与自由价值之间能否有效平衡,一直是“一国两制”实践中受到关注的问题。其实,从基本法起草开始,如何通过基本法保障居民的权利自由是香港与内地委员讨论最多的问题之一。当时内地刚刚改革开放,权利自由观念还在形成中,但对香港委员提出的权利自由的议题,大家共识度是比较高的,由此赋予基本法浓厚的人权元素。如基本法第4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依法保障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和其他人的权利和自由。这是基本法保障人权的基本原则。同时,基本法第三章中详细规定了居民的基本权利,既包括宪法规定的基本权利内容,同时也考虑香港与内地在社会、经济、文化等背景上的差异。同时,基本法第39条规定,《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经济、社会与文化权利的国际公约》等适用于香港的有关规定继续有效,通过香港特区的法律予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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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6月30日,香港市民支持香港国安法颁布实施。 中新社记者 张炜 摄

  如何总结“一国两制”实践25年的经验?

  在充分肯定“一国两制”25年实践成就的基础上,需要认真总结基本经验,深入探求“一国两制”发展的内在逻辑。我认为,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总结经验。

  一是中国共产党是“一国两制”的创立者与实践者。香港回归以来,中国共产党领导“一国两制”事业在探索中不断前进。践行“一国两制”,必须坚持和维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宪法第1条明确规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维护党的领导就是维护“一国两制”,就是维护宪法确立的特区宪制秩序。对此,香港社会应有基本共识,要正确认识中国共产党的宪法地位。

  二是从香港实际出发的原则。考虑香港的历史和现实情况是创设特别行政区制度、推动“一国两制”事业发展的基本出发点。基本法序言及第45条、第68条都规定了要根据特别行政区实际情况、循序渐进的原则。回归以来,中国政府对香港民主制度的探索对此已有充分说明。

  三是坚持依法治港,以法治思维和方式处理涉港事务。依宪治国、依宪执政是中国法治的核心要义,也是依法治港的基本要求。法治是香港长期繁荣稳定的重要基石。依法治理香港,必须严格依照宪法和基本法办事,完善与基本法实施相关的制度和机制。

  四是坚持保持香港的长期繁荣与稳定的根本宗旨。香港回归25年的实践表明,体现“一国两制”方针的基本法是行得通的,是香港繁荣和稳定的有力保障。保持特别行政区长期繁荣与稳定是国家基于宪法和基本法而履行的义务,它本身是国家发展目标的应有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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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1日,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大会在北京天安门广场隆重举行。图为群众游行中的“一国两制”方阵。中新社记者 盛佳鹏 摄

  如何看待“一国两制”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挑战与未来?

  “一国两制”是植根中国大地、具有浓厚中国政治文化底蕴,同时又体现了主权、和平、包容与开放精神的国家制度体系。作为新生事物,“一国两制”在实践中遇到新问题与新挑战是正常的,需要与时俱进。

  香港回归25年来取得的成就是有目共睹的,但同时也要正视存在的问题与挑战。“一国两制”实践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对于该制度带来的红利,有些香港市民还缺乏获得感,人心还没有完全回归;香港住房、就业、贫富差别等深层次问题没有得到结构性的解决,社会正义观还未能完全通过有效的制度通道传递到社会成员,特别是弱势群体;回归25年来,有些香港市民仍缺失国家认同;缺乏健全的政治文化,香港社会仍热衷于所谓“建制派”“非建制派”“民主派”之分,随意给爱国爱港但持有不同政治观点的人贴标签,不利于营造多元、包容的政治文化氛围,以及构建“一国两制”下最广泛的统一战线等。

  总之,“一国两制”是新生事物,史无前例,在实践中遇到新情况、新问题是正常的,它需要与时俱进。“一国两制”并不是权宜之计,是一种国家制度体系。人们有理由相信,2047年以后的“一国两制”的实践将更加丰富多彩。(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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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简介:

  韩大元,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中国人民大学“一国两制”法律研究所所长,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基本法委员会委员。兼任中国宪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国际宪法协会执委会委员,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常务副会长等职。

(编辑 蒋文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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