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强化宏观政策民生导向,推动更多资金资源“投资于人”、服务于民生。报告中,“居民医保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分别再提高30元和5元”“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再提高20元”“发放育儿补贴”等一系列可感可触的民生福祉,是“投资于人”的具体体现。
“投资于人”,即资金资源更多用在人的身上,用于发展所需、民生所盼,用在保障和改善民生。“投资于人”是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的具象化体现,意味着把更多资金资源投入到人的发展和保障上,特别是教育、医疗和养老等民生领域,形成更高质量、更优效率的全生命周期投资。
“投资于人”回应了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与追求。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让人民过上好日子,是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发展向前,民生向暖。近年来,我国持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主要体现为从建设财政逐步转向建设与民生并重、民生支出占比持续提高,民生不断得到改善。保障和改善民生没有终点,只有连续不断的新起点。进入新发展阶段,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以更大力度增进民生福祉,更好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尤其需要“投资于人”。
“投资于人”的实质是将资金资源转化为人的发展机会和生活质量提升。人是生产力中最活跃、最能动、最积极的因素,是高质量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投资于人”,既包括直接的民生支出,将更多财政资金和公共资源精准有力地投向教育、就业、医疗、社会保障等民生领域,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又包括通过经济政策创造更公平的发展环境,形成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的良性循环,让每一个人都能在发展中收获实实在在的“红利”。“投资于人”,对象既指整体意义上的人,又指个体意义的人,目的在于激发“人”的潜力,最大程度释放发展动能,营造开拓进取、积极向上的良好氛围。
“投资于人”与“投资于物”具有内在的一致性。“投资于物”是指资金资源更多地投向路网、水网、电网、地下管网、油气网、互联网等各类基础设施。现代化的基础设施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也是现代化产业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投资于物”与“投资于人”,“物”是手段,“人”是根本,二者相互协同,具有内在的一致性。“投资于人”并不是与“投资于物”对立,而是要促进民生性投资与生产性投资更加均衡发展,投资既要“见物”也要“见人”。 统筹好“投资于人”和“投资于物”,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中打造出新的经济增长点,这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发力点。
中国式现代化,民生为大。“投资于人”折射着发展理念的不断升级。落实好“投资于人”的理念,围绕“投资于人”想事、谋事、办事,更好地培养人、激励人、发展人,“投资于人”必将转化为生产力、创新力,带来全体人民的幸福生活。(向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