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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沂法院成功审结一起破产清算转重整案

今年以来,新沂法院充分释放破产制度效能,运用重整程序挽救盘活江苏某混凝土有限公司,是徐州市第一起重整成功案例。润扬电子公司破产重整案获评徐州政法机关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十大典型案例。


江苏某混凝土有限公司系一家从事混凝土、水泥制品加工、销售的企业,具有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不分等级资质。2011年底因经营不善停止经营,债权人陆续提起诉讼,该公司在法院作为被执行人的39件案件均未能执结到位。2022年4月28日,法院通过“执转破”裁定受理该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经管理人清算,该公司资产负债率高达2284.33%,在公司资产能处置成功的前提下,普通债权受偿比例仅为5.39%。


为充分发挥该公司专业资质的商业价值和经济利益,提升债权人清偿比例,合议庭决定引导该案进入重整程序。2022年11月30日,由该公司提出重整申请,经征求债权人意见后,法院裁定对该公司进行重整。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上,管理人提交的重整计划草案,未获表决通过。之后,法院指导管理人分组做好债权人意见收集、释明引导等工作,同时采取招募新的投资人、与原投资人继续谈判“两步走”的方式。经多次协商,原投资人同意追加投资款至940万元,一次性支付并承担管理人报酬,普通债权受偿比例提升至13.85%,该重整计划草案最终获各债权人表决组一致通过。法院于当日裁定批准该公司重整计划,终止该公司重整程序。


该案是新沂法院发挥“执破一体”优势,挽救盘活企业的典型案例。该院充分发挥“执破一体”联动优势,精准识别“希望企业”潜在价值资源,引导其通过执行转破产,进而通过重整程序“换血重生”,实现了“以破促执”“以执助破”的双赢目标。为提升重整成效,法院指导管理人采取招募新的投资人、与原投资人继续谈判“两步走”的方式,促使投资人在原投资额基础上追加投资24%,普通债权受偿比例提升8.5个百分点。同时,为增强投资者坚定投资和扩大生产经营的信心,破产合议庭多次深入企业了解存在的困难和生产需求,3次召开府院联席会议,为投资企业在政策倾斜、生产经营保障、法律咨询等方面提供帮扶。本案的成功重整,不仅使得困境企业“腾笼换凤”、涅槃重生,也让投资企业看到了府院在优化营商环境上的努力和诚意,真正实现了多方共赢。

通讯员 胡广明 辛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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