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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逃逸被重罚,原是酒驾证注销

2021年12月13日晚22时55分许,睢宁县交警大队李集中队民警接指挥中心指令称,在李集镇洞庭路一烧烤店门前,有一辆黑色轿车撞到一辆越野车后逃逸。

接到报警后,民警迅速出警,到达现场后发现一辆黑色越野车左前大灯和保险杠都被撞坏了,肇事车辆已经没有了踪影。民警立即开展调查走访,由于天黑,附近群众只看到是一辆黑色轿车,没有其他线索。第二天一早,民警就赶往事故现场,继续调查走访,经过努力,终于在一处居民家安装的摄像头发现了肇事车辆。


狡猾的肇事者没有走大路,而是选择绕小路躲避,但当时天太黑,看不清车牌,民警继续追踪肇事者轨迹,终于在一处公共视频里看到了肇事车辆,但牌照很模糊,只能看清几个数字,民警通过交管平台比对,最终确定了车牌,并随即联系了车主,迫于压力,车主张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


经询问得知,肇事者张某曾经因为醉酒驾驶被吊销了驾驶证,事故发生当天,因为倒车时疏于观察,撞到了停在路边的越野车,张某因为驾驶证被吊销了,害怕被处罚,所以就开车逃逸了。


经过民警严肃的批评教育,张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承认不该无证驾驶,发生事故后更不该逃逸。由于肇事者张某取得了受害者的谅解并赔偿损失,最终被睢宁县交警大队处以罚款3000的行政处罚。

刘志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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