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13日17时20许,在睢宁县城青年路与九旭大道交叉路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伤者伤势非常严重。接到报警后,睢宁交警大队事故处理民警火速赶往事故现场进行勘查。但肇事驾驶员已经弃车逃逸现场。经进一步了解,当晚19时许,伤者因伤势严重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经过现场勘察,民警发现事故现场遗留有一辆号牌为苏CT09xx号牌的灰色面包车,驾驶员已不知所踪。民警经过交管平台查询车辆信息并调取事故沿线视频资料,确定车主24岁的王某具有重大肇事嫌疑。民警随即联系王某,但其手机始终不接电话,不配合警方调查。面对此种情况,民警便对嫌疑人王某家人开展思想教育工作,劝其投案自首。
最终,王某迫于压力于12月14日到睢宁交警大队事故股投案,并对自己无证驾驶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刘志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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